关于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9/30 10:28:03
  • 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委员会
    扬艺团委[2013]4号
    关于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吸纳思想好、学习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团组织,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决定,2013年10月,发展一批新团员80名(2013年度第二批)。现就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1、年满14周岁(1999年10月1日前出生),已递交入团申请书,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入团后按期缴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能够积极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发展程序及时间:
    1、各团总支、团支部应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从递交入团申请书及团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的积极分子(同学)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报所属班主任批准后,于9月30日前将发展对象名单及入团申请书报团委审核。
    2、10月中旬,团委将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核,深入班级、教师中征求听取意见,并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进行公示。
    3、10月30日,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酝酿表决(老团员投票)新发展团员名单。
    4、10月31日,团委举行“新团员集体谈话活动”,填写新版《入团志愿书》。
    5、11月3日,举行2013年度第二批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
           三、发展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高度重视团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团员发展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团员发展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有效机制。不断加强团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2、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口,夯实基础。确保把政治信念坚定,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团内。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不参加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
    3、坚持制度,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程序,注重团员发展中的培养、政审、公示、考察、审批等环节。对入团积极分子要从已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半年以上的入团申请人中遴选,发展对象要从上一年度申报的入团积极分子或上年度已申报为发展对象但未发展的人员中遴选。遴选入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要注重思想基础、现实表现和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各种手续,做到手续完备、材料齐全、送审及时。

                            任惠萍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室
                           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抄报:学校党支部、校部、共青团扬州文化局委员会     
    抄送:各班主任

  •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扬州市五四表彰的决定
  • 相关文章
扬州文化艺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