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扬州市首批基层团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2/26 17:08:38
  •                                 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委员会
                            创建扬州市首批基层团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根据共青团扬州市委员会《关于在实施“青春燎原计划”中做好2009年度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团扬委字[2009]23号)要求,做好“青春燎原计划”分类推进各项工作,巩固和加强党的青年基础,引导青年在扬州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和共青团扬州市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委员会将于2009年11月—2010年4月,严格按照团扬委字[2009]40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团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现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青春燎原计划”为主线,推进团的组织建设,引导团组织认真研究和解决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履行好团结青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努力带领大家站在国家级重点中等艺术学校的高起点上,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科学定位,攻坚克难,积极探索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青年自治组织、区域团建等团建新领域,为全校团员青年建功成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目标要求
           根据“青春燎原计划”2009年分批分类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切实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着重对领导班子、日常工作、特色活动和阵地建设等进行规范建设。学校团委将在认真组织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扬州市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标准》,分类实施,以点带面,建设一支有完善健全的组织机构、团结进取的团员队伍、完备科学的组织制度、形式丰富的特色活动及坚强有力的物质保障的先进团组织,为全面活跃学校共青团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创建基层团建示范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加强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团委以本次创建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创建责任。团委要把广大团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创建的意义上来,把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党建带团建,推进共青团凝聚力建设的具体步骤,建立健全学校团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学校团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示范点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团委其他负责人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要破解发展难题,创新示范工作。学校团委要进一步找准影响学校发展的制约因素,解决思想观念,积极做好新社会组织、青年自组织、区域化团建等3个类别的创新实践工作,努力探索适合学校实际的团建新思路、新途径,在新领域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团建工作。
            三要促进科学发展,优化创建措施。学校团委要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全面记录创建工作情况,确保考评工作有据可查。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要实现以评促建。团委要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断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 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11月20日前)。根据《扬州市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团扬委字[2009]23号文件要求,开展团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1)制定创建方案(2009年11月15日前)。联系我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创建措施,制定《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委员会创建扬州市首批基层团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议(2009年11月20日前)。召开委员扩大会,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创建责任。
             2、创建务实阶段(2009年11月13日-2010年3月30日)。对照《扬州市基层团建示范点创建标准》,找差距,抓整改。
          (1)完善班子建设(2009年11月14日前)。进一步推进团组织建设,不断优化团班子年龄结构,完善健全组织机构,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召开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第五次代表大会);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学习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思想素质好,懂教学,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努力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规范组织建设(2009年11月—2010年2月)。规范组织建设,合理设置团支部。对学校班级团员进行规范的登记统计,对设置的团支部进行审批登记,制定完善的支部制度,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规范团员的发展,按照先打报告,后列入积极分子考察、培训,再发展的程序;认真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时收缴团费,严抓“推优”工作。
          (3)完善规范档案(2009年11月—2010年3月)。2009年11月前,对团员核实、编号、登记,完善规范团籍,建立台帐资料;2009年12月前,对团委的各类文件、文化活动、组织生活、就业指导、合作交流等资料进行完善、分类、整理归档、编号装订;2010年1月前,制定科学的活动阵地规划,并组织落实活动阵地设施,建立团校和业余党;巩固文化体育活动的阵地设施;2010年2月前,完善规范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基地和指导服务机构的书面合作协议;2010年3月前,制定完善的团委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4)创新丰富活动(2009年11月—2010年4月)。
    12月,组织开展首期团校培训班,加强学生思想建设,考试合格,颁发团校结业证书;
    12月,结合学校运动会组织开展青年趣味运动会;
    12月,协助组织青年教师技能展示活动;
    1月,组织团员青年举行新年音乐会;
    2月,为不断优化师生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为师生打造更高的政治、业务学习平台,开创性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创设“扬艺讲堂”每学期开展两次活动,紧贴教育教学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围绕艺术类学校思想建设、专业学科建设的特点,本着“服务师生,共同提高”的宗旨,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校园文化发展要求,开展宏观政策知识、重大政治主题、爱国传统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文化专业理论、技能示范展示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讲座;
    3月,开始每周五晚开展爱国主义影片展映活动。
          3、综合考评阶段(2010年4月)。汇报材料、检查资料台帐准备到位迎接团市委组织部实地考察。
         学校团委全体委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围绕班子建设、活动开展、组织工作、工作保障等四点学校团建示范点创建标准,统筹科学安排创建工作,秉承“求真、求善、求美、求新”的校训,夯实基础,务求实效,推动我校团建工作科学发展。
                                                                  共青团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委员会
                                                                             200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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