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切实贯彻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规范建设工作的专项决定”的精神,要求各位教师围绕自身师德师风情况书写自查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为人师表状况(是否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仪表是否大方;言谈是否文雅;举止是否稳重端庄;有无在教室或学生集会场所吸烟等)
2、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备课是否充分;有无迟到、早退、旷课、私自调课等情况;有无上课接打手机情况;教学语言是否规范;是否按教学计划授课;批改作业或回课是否及时;出卷、阅卷是否及时等情况)
3、育人状况(是否尊重爱护学生;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学生情况;有无有偿家教(上小课)等行为)
各位教师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打印稿交教研室(专业科)主任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舞蹈科
2007年9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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